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来源:巴中市审计局作者:admin阅读:发布时间:2023-11-13 11:33字体【  

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局机关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承办文电、会务、机要、人事、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指导县(区)审计局人事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财务、安全、信访、保密、新闻宣传、目标绩效管理、驻村帮扶等工作;承担机关文稿核发,机关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牵头负责党委、政务信息报送;承担县(区)审计局业务综合考核;组织全市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政务网络信息发布管理;承担特约审计员管理;指导县(区)审计局办公室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与计划管理科:负责开展审计政策、规划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编制和管理全市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审计理论科研及重大文稿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牵头组织起草年度支出情况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承担审计业务信息、审计政务公开和审计统计管理;指导全市审计综合与计划管理工作;负责与市人大相关委室协调联系有关审计业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规审理科: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等;承担地方性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地方性财政经济法规和政策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审计行政执法和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学习宣传、依法治理、诚信建设、政务服务、营商环境、行权平台管理、扫黑除恶等工作;指导全市审计法制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纠正或责成市局业务科室、县(区)审计局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督查移送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审计科:负责财政审计的归口管理;组织审计市级及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负责对市审计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牵头组织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市外资运用审计业务;参与上级审计机关对地方税收情况开展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财政审计业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整改督查科:负责监督检查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机制;指导全市审计机关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工作;起草年度审计整改报告;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科(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归口管理;承担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的起草;承担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执行、综合管理;组织对市管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和县(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事业审计科:组织审计市委工作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政府部门、市级事业单位、政法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以及群团组织及其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业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农村审计科:负责审计农业、乡村振兴、林业、水利专项资金等;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组织审计市政府投资、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决算、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保障审计科:负责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或市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社会保障审计业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市政府或市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管理的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等;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审计一科: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等审计;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审计二科:负责审计电子数据的归口管理;承担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组织开展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数据分析,对电子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利用;组织开展联网审计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电子信息系统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电子数据审计业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文化建设、“创文”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审计委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个直属事业单位:

审计信息中心:负责开展系统内审计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维护、信息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计算机审计技能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负责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概算、预算、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工作;对财政性基金投入较大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承办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有资产审计中心:负责起草全市国有资产审计工作具体规定、办法和工作计划,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办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要求协助配合的相关事项查证工作,指导全市国有资产审计工作和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西段315号    办公室电话:08275260759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