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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审计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21-06-08 09:37 来源: 巴中市审计局

巴中市审计局机关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草拟我市地方性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监督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对全市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并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负责向市政府提出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负责直接审计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各项使用情况等,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按规定对承担县(处)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对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承担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与县(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指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负责全市审计信息系统建设。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安排,由市、区县审计局对本地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同级审计,分季度报告阶段性审计结果。

二、预算管理及执行审计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省定、自定)

1.对市、区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决算草案进行审计;

2.根据审计厅安排,在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对部分专项进行上下联动审计;

3.由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自定)

1.采取大数据分析方式,实现市、区县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

2.对市委党校、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开展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三、农业农村审计

(一)全市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及后续扶持审计(署定、省定)

1.根据审计署安排,由市审计局对通江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及后续扶持情况开展审计;

2.根据审计厅安排,由市审计局组织平昌县、南江县、巴州区、恩阳区开展2016至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及后续扶持情况审计。其中平昌县、南江县采取交叉审方式进行,巴州区、恩阳区采取同级审方式进行。

(二)全市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和项目审计调查(自定)

由市审计局组织对巴州区、通江县、平昌县、南江县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和项目开展审计调查。

四、重点专项审计

(一)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署定)

根据审计署安排,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全市2020年医保制度执行、医保改革推进以及医保基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二)养老保险基金专项审计(署定)

根据审计署安排,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全市2020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金统筹级次、参保人数、待遇水平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三)信息化建设资金专项审计(署定)

根据审计署安排,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全市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自定)

由市审计局组织各区县审计局对辖区内土地流转政策执行、土地开发利用、流转补偿标准以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五)市属国有企业审计(自定)

由市审计局对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审计。

五、经济责任审计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自定)

由市审计局对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晓峰开展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各区县审计局对1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二)市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定)

1.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程秋;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张登宪;

3.市教育和体育局原局长张夕谦;

4.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原局长邓林平;

5.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原主任周晓骆;

6.市残疾人联合会原理事长张宏;

7.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田清旺;

8.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陈杰;

9.四川省南江中学原校长杨小松(授权南江县审计局实施)。

(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自定)

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品先。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一)上下联动审计(省定)

1.工程总承包建设专项审计调查;

2.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园区专项审计。

(二)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自定)

1.对黄石盘水库、巴中市体育中心持续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2.对新开工的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市委党校(大巴山干部学院)迁建工程、江家口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张家河生态修复(一期)建设项目分年度开展跟踪审计;

3.对市级2021年新开工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关键环节或阶段性跟踪审计。

(三)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自定)

对市垃圾渗滤液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经开区城市规划六路建设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竣工决(结)算审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57人,供给车辆3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市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2021年收支总预算1048.3万元,比上一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数据与附件1保持一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048.3万元,比2020年减少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8.3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数据与附件1-1保持一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048.3万元,比2020年减少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万元,占总支出69.64%,项目支出318.3万元,占总支出30.36%。(数据与附件1-2保持一致)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8.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8.3万元。(数据与附件2保持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8.3万元,比2020年减少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数据与附件3保持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1.7万元,占84.11%;教育支出4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万元,占6.50%;卫生健康支出44.7万元,占4.26%;住房保障支出49.8万元,占4.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9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3.8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物业管理、公务接待、会议、资料印刷、依法制市等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网络运行维护;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76.5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人员外出审计差旅、办公费用,购买审计服务,脱贫攻坚等;教育培训(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培训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6.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保缴费;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保缴费;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9.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0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7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7.1万元,绩效工资51.2万元,津贴补贴12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5万元,奖金13.2万元,住房公积金49.8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150.8万元,其中:办公费80.8万元,邮电费8.4万元,工会经费8.4万元,福利费6.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4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1.3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数据与附件3-1保持一致)

(二)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18.3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53.3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审计购买服务、审计项目等支出等支出。(数据与附件3-2保持一致)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7.8万元,比2020年预算总额减少0.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3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11.5%,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与2020年持平。(数据与附件3-3保持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数据与附件4保持一致)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数据与附件5保持一致)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15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转开支的办公、维护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投资审计中心人员劳务费。(数据与附件6和附件7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96万元。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定向保障类1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1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2个,算项目资金341.8万元。(数据与附件8和附件9保持一致)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巴中市审计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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