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市政府召开四届第134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8〕72号),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拥军就《意见》出台背景、主要框架和重点内容、全市投资审计工作现状及下一步工作建议作了汇报。
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平在学法结束后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指出,一要抓紧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文件。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有关要求,对市上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中有“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等相关规定的,抓紧进行清理、修订、完善,切实纠正“以审代结”问题。二要厘清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职责。发改和财政等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建设单位都要按各自职责,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和监督;审计部门要依法对重大项目、重点环节、投资决策、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等要对审计部门反馈或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理、督促整改并反馈结果,用好审计成果,形成监管合力。三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相关部门单位要抓紧建立健全内审机构,配备好内审人员;“一把手”要亲自抓内审工作,加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管,促进项目建设规范和资金使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