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由市、县(区)审计局对本地落实宏观政策措施情况开展同级审计,分季度报告阶段性审计结果。
二、预算管理及执行审计
(一)预算管理部门和地税收入征管情况审计(省定)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自定)
市档案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土地储备中心
三、重点民生资金项目审计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分年度对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二)重点扶贫资金审计(省定)
根据省审计厅安排,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全市重点扶贫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四、重点专项审计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审计(署定)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进行审计。
(二)农村信用社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省定)
根据省审计厅安排,对巴州区信用联社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同时开展资产质量核查。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一)重点项目跟踪审计(自定)
巴中民用机场建设项目
(二)竣工决(结)算审计(自定)
S202线平昌县沙嘴至信义段公路改建工程、巴中经开区西片安置还房社区幼儿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巴中市龙北干道龙泉三社段及河堤治理项目、S302线通江至水宁寺段公路改建工程等。
六、经济责任审计
(一)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省定)
根据省审计厅授权,由市审计局对通江县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二)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定)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市档案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平昌县检察院7个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七、其他审计
市政府驻重庆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