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

巴中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阅读:发布时间:2020-12-31 17:36字体【  

2020年8月26日在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巴中市审计局局长  黄拥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审计署、审计厅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聚焦“六大突破”“六个推进”重点任务,全覆盖开展审计工作,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207个,审计发现问题金额52.65亿元,提出审计建议意见被采纳285条,推动建章立制67项,审计监督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审计表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积极主动作为,争取政策支持效果明显。通过深入持续研判和争取政策,梳理形成《巴中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争取财税政策清单》,促成从2019年起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中单独设立“川陕革命老区补助”,并将恩阳区单列为革命老区县(区)。全年全市到位上级转移支付239.63亿元,同比增长5.56%,到位政府债券转贷资金92.26亿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

——持续加大资金投入,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围绕21个扶贫专项方案,全市整合到位中央、省、市38个涉农项目资金21.04亿元;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7亿元、增长8%;及时兑现各项惠农补贴资金4.02亿元。巴中作为川东北唯一入列全省2018年脱贫攻坚先进市(州),恩阳区、南江县分别入列全省“已摘帽先进县”“摘帽先进县”,平昌县、通江县顺利脱贫摘帽。

——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后续发展基础更加稳固。全市财政统筹各类建设资金61亿元,支持重大交通、水利、城镇等项目建设。恩阳机场投运并开通8条航线,巴万高速清江至通江段、巴城南环线建成通车,汉巴南铁路巴中至南充段、苍巴高速、米仓大道、北环线东段开工建设,红鱼洞、黄石盘等水库工程加快推进,进一步夯实了发展基础。

但受宏观经济下行以及我市基础差、底子薄等因素影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压力仍将持续。

一、市级预算执行(含经开区)审计情况

审计表明,2019年度市级财政在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积极争取政策,统筹整合财力,创新投融资机制,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支效率不够高

1.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一是2019年度,市本级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0.94亿元,占实际收入29.31亿元的37.33%。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年初预算1亿元,分别占实际收入1.9亿元、支出2.24亿元的52.59%、44.69%;政府性基金收支年初预算10.13亿元,分别占实际收入16.93亿元、支出19.71亿元的59.84%、51.39%。二是经开区购置专用设备等1,072.23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三是市本级、经开区财政未将上年结余1.13亿元、13个单位未将其他收入和经营收入9,735.3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市级部门因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导致项目预算执行率为57.23%;经开区3个部门支出预算综合执行率低于50%。

2.部分财政收入缴库不及时。一是截至2019年末,57个市级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收取和上缴财政收入5.83亿元;3户国有企业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4,224.21万元,2户国有企业应缴未缴税费6,716.49万元,1户企业未缴代收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收入751.17万元;1家事业单位未及时上缴广告费收入235.65万元。二是2019年度,市财政非税收入过渡户超过法定缴库时间缴库9,600万元,跨年度缴库4,152.36万元。

3.信息化建设预算资金执行较差。经抽查,2017年至2019年市财政共安排27个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3,872.36万元,3年共使用1,594.01万元,支出进度仅为41.16%。截至2020年4月末,仍有22个信息化项目资金结余421.84万元。

4.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市财政存在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

(二)财政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1.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规范。截至2020年4月,市财政大平台系统中,尚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平台;部分单位项目预算未编制绩效目标。

2.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截至2019年末,市财政非税收入专账中应收账款6,477.74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3.未按规定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截至2019年末,市级财政未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16亿元,其中:财政环节1.11亿元、部门环节475.81万元。

(三)部门履职不够到位

1.国有企业主管和监管部门监督不到位。审计抽查发现:2户市属国有企业未收回民营企业到期投资本金、投资收益;3户市属国有企业到期未收回民营企业和个人的借款本金及利息;3户国有企业收到市财政注入的国有资本金,未落实国有股权,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2.融资担保公司代偿资金较大。截至2019年末,市鑫园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秦巴农业担保公司因审核把关不严等原因导致已发生代偿5,692.48万元、4,982.49万元,分别占财政投入基金总额的228.34%、44.43%。

3.全市供销社系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单位虚报项目骗取补助资金48万元、1个单位重复申报获取资金补助40万元;14个单位虚报项目单位注册时间、股权结构、财务指标等获取补助资金1,883万元;3个单位将补助资金108万元挪用于下属企业维稳等;3个区县600.26万元资金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3个建设项目推进缓慢、10个项目的新增销售收入和利润未达到预期目标和效益。

4.未及时办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截至2020年4月,秦巴新城公司51个已竣工验收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

5.部分重点项目监管和推进不力。一些重点项目储备深度不够、质量不高,项目确定、调整、退出程序随意性较大。此外,还存在个别项目开工信息上报不实、虚报投资完成额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3至6月,市审计局重点对16个市级部门2019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部门遵守财经法纪意识明显增强,预算管理逐步规范,但也还存在下列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7个部门预(决)算总额3.25亿元,其中未细化具体内容的“其他支出”达2.27亿元,占69.86%;6个部门涉农整合资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资金等预算共计3.63亿元,当年实际支付1.1亿元,执行率仅为30.16%。

(二)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算。6个部门应收款、应付款共计3,474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

(三)未经政府集中采购。2个部门未经政府集中采购购置办公用品等共计1,364.31万元。

同时,还存在超预算列支费用、账表不符、上下年度数据不衔接、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点民生保障审计情况

全市审计机关对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稳岗就业、减税降费、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冠肺炎疫情资金、市中心医院落实医疗政策等进行了审计,总体上看,各区县和相关部门(单位)执行政策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在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一是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不够彻底。3个区县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2,598.87万元未纳入清欠工作台账;3个区县1.3亿元债务清偿计划未全面落实;个别区41笔10万元以下的欠款共166.14万元未按要求“清零”。二是政务服务环境有待改善。个别县主管部门未与行业企业彻底脱钩;个别单位存在行政确认事项超时限办理现象。三是部分优惠政策未落地。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出台后,个别县因政策宣传不到位,无民营企业申请贷款。

(二)在就业创业补助和失业保险政策落实方面存在:一是相关部门执行困难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存在偏差,因主管部门未按规定认定困难企业返还标准,导致少拨付2家企业补贴1.57万元、多拨付18家企业补贴60万元。二是补贴申报审核把关不严。2名农村劳动力创办企业未领取创业补贴2万元;17名人员违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6.59万元;2名已退休人员违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0.63万元;3名人员创业后继续领取岗位和社保补贴1.63万元。

(三)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方面存在:一是资金使用效益不够明显。2个区县安居工程资金8,207.13万元闲置超过1年,个别区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资金1,397.73万元闲置超过2年。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3个区县83户保障对象虚报资料,办理实物配租83套;2个区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减未减税费344.37万元。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市八条”措施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审计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赓即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市八条”措施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情况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区未按规定及时支付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87.97万元;个别县疫情防控专项资金448万元支付缓慢;2个区未及时分配下达捐赠资金250.43万元。二是全市援企稳岗政策实施进度缓慢、覆盖面较低;未及时兑现物流费用补贴149.4万元和电费补贴169.33万元;因个别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评级不达标导致企业贷款融资增量后劲不足;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够等。这些问题,审计期间已基本整改到位。

四、脱贫攻坚审计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自2016年以来,通过持续开展扶贫审计,促进了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落地、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扶贫资金安全使用、扶贫项目规范管理。同时严肃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推动整改问题400余个、建立完善制度42个、促进43.82亿元扶贫资金规范管理、促使306名责任人被追责问责。但在2019年审计中还发现以下问题: 

1.部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还不够规范。主要存在重复发放易地搬迁、危改补助、教育助学等扶贫资金143.39万元;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低保生活补助、残疾人补助等扶贫资金18.05万元;违规出借产业扶持基金1,851.29万元;将扶贫资金25.77万元用于非扶贫领域;“户贷企用”扶贫小额信贷1,713万元;未严格按照“物理隔离、封闭运行”规定管理易迁资金;3个区县滞留、闲置扶贫资金1,205.52万元未及时拨付使用。

2.部分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管理还不够到位。存在个别项目未批先建、未按规定程序招选施工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结算、工程质量未达标、管护责任不落实、拆旧复垦不到位、项目效益不佳、违规拨付项目资金等问题。

3.部分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管理还有待加强。主要存在个别项目未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少数项目股权量化不规范,未落实利益联结机制;个别项目资金投放不够精准,惠及贫困人口比例偏低。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全市审计机关紧扣市委“重大项目推进年”决策部署,围绕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和促进投资领域持续规范,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扎实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方面存在:

1.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价款4.14亿元。全市2019年送审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实施时间为2007年9月至2018年8月)总额55.44亿元,审计发现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重复取费,业主单位审核不严导致高估冒算工程造价4.14亿元。其中:超过送审投资额10%的项目42个。

2.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2011年12月至2016年5月实施的6个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涉及金额6,130.01万元。

3.个别项目违法分包。个别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将项目的部分设计工作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涉及金额590.9万元。

4.业主和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4个项目因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导致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存在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的问题。

5.履行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11个项目存在建设用地未批先用、未办理环评和施工许可证等情况下先开工建设、未办理规划选址、先施工后财评、未进行竣工验收等问题;6个项目设计变更程序执行不规范,涉及金额1,145.58万元。

6.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个别项目存在违规购买理财产品的问题。

(二)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黄石盘水库、体育中心和南环线等重点项目持续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部分子项工程的施工不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存在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现象;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设计变更,存在超概算、超投资的情况;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组织相关单位对部分材料及时进行询价,存在后期价款结算纠纷风险;因移民拆迁方案调整、个别拆迁户不满意拆迁赔偿标准等原因,导致黄石盘水库移民拆迁工作未如期完成。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共发出《审计建议书》16份,要求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促进了项目规范管理。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部分问题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到位,其他问题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规范和完善。审计整改结果将于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六 、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的情况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实施意见》,扎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一)不断健全机制。结合巴中实际,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党委负总责、人大监督、政府督办、主管部门督导、相关部门协作、被审计单位具体负责、审计机关督查”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审计整改工作报告机制和整改对账销号机制;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实行“对口负责”“分层负责”。

(二)强化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巴中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加强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有机贯通。对被审计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无故不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的,由市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年来,全市审计机关向各级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65件,已处理24件,24人受到刑事、党纪政务处分等。

(三)巩固整改成效。适时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回头看”,及时组织被审计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开展定点核查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虚假整改问题,促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去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后至今年7月,审计反映的87个突出问题已有82个完成整改,整改率达96.5%。对于需要筹集资金归垫和通过报批核准、加快项目实施等措施整改的事项,有关单位和地方已制定计划,正在加紧落实。

七、审计建议

(一)全力以赴抢抓政策机遇。一是牢固树立政策就是生产力、政策就是财力的理念,抓住当前“六保”“六稳”、复工复产、“十四五”规划等政策窗口期,逐项梳理、认真研判中央、省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形成争取政策清单,落实部门对接责任,力争更多政策红利落地,有效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二是建立健全加快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机制,抓住重要政策、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围绕目标定位和重大任务,明确主要责任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做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切实将双城经济圈建设历史机遇变为巴中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动力。

(二)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坚持扶志优先。加强宣传引导,克服“等、靠、要”思想,做细做实劳务技能培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让贫困群众学会自力更生,实现真正脱贫致富。二是抓实产业引领。结合各地的自然、文化、人力资源禀赋等,培养聚集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带头人,因地制宜抓好产业发展。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四不摘”政策帮扶,进一步优化帮扶队伍、聚焦帮扶重点、凝聚帮扶力量,持续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

(三)从严管控政府债务。一是努力消化存量。将所有债务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部纳入政府债务平台,以争取更大的置换债券额度,缓解财政当期支付压力;认真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压缩非必要支出,挤出资金偿债;按照轻重缓急及债务成本等因素,优先安排成本高、维稳压力大、合同期近的偿债项目。二是严格控制增量。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责任边界,把不在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放手交给市场;坚决遏制无效项目、重复项目、无资金保障项目上马;切实避免超出自身能力铺摊子,导致项目“烂尾”,防止造成资源浪费。三是严肃追责问效。所有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人为规避程序、未经批准突破概算和违规举债等行为从严追责。

(四)强化国资国企监管。一是财政、发改、经信、国资等部门要对以前年度下拨给企业(含民营企业)的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摸清企业国有资本家底,对国有资本实行台账管理,建立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二是财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对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整合使用。三是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投融资、担保机制,明确部门、个人在投融资、担保等各环节的责任;对非不可抗力完不成目标任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的人员逗硬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充分发挥审计职能职责,为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