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巴中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9月18日至12月5日对原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和原巴中市规划管理局(以下分别简称“市国土局”和“市规划局”)2017年财政财务收支和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3月前,市国土局和市规划局属市政府组成部门,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上述两单位因机构改革于2019年3月合并组建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建后属市政府正县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合并后设立17个行政职能科室,12个下属事业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市国土局和市规划局能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自身职能职责,抢抓政策机遇,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有力助推了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漏征国有土地出让金利息54.82万元;
(二)未按规定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
(三)未“净地”出让宗地3块;
(四)区县结转灾害避险搬迁资金7189万元未及时安排支出;
(五)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涉及金额54.03万元;
(六)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或比选涉及金额175.73万元;
(七)“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涉及金额25.66万元;
(八)部分往来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具体整改情况由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要求向社会自行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