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

中共巴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阅读:发布时间:2020-12-31 17:43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4月15日,市审计局对中共巴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巡察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重点审计了市委巡察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办成立于2016年6月,属市委工作机关,设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3个市委巡察组实行办组一体化管理,内设综合科和巡察科,办、组共核定行政编制1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其主要职责是:向省委巡视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传达贯彻省委巡视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以及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2019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市委巡察办财政财务关系隶属于巴中市财政,2019年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的财务软件进行会计电算化核算,适用市委目标绩效办制定的目标考核体系和绩效评价标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60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5.62万元,部门决算支出598.69万元,年末结转5.3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本次审计范围内,市委巡察办有效整合巡察机构力量,强化办组融合,与3个市委巡察组实行办组一体化管理。2019年完成了2轮巡察,共巡察22个单位党组织,累计完成届内巡察全覆盖任务的68%,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从审计事项的真实性看,该单位提供的2019年度会计资料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的规定进行审计后认定的数据基本相符;从审计事项的合法性看,该单位201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合法;从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效益性看,2019年市委巡察办加强了内部管理和公务消费支出控制。但本次审计发现,市委巡察办在巡察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个别巡察专项经费支出附件不够齐全。

2. 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3.28万元。

3. 部门决算报表中反映的个别数据与会计账簿数据存在偏差。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做出了处理。市委巡察办已按审计报告事项和审计建议意见进行了整改,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了内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