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

巴中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9月15日在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作者: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邱成平阅读:发布时间:2021-09-30 11:23字体【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天,由我代表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7月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对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民生保障、国有资产管理、乡村振兴、政府投资等方面实施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系列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奋力将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全市经济逐季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经济恢复持续向好。出台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9条、支持中小企业8条、促进消费增长16条、恢复生猪生产12条等措施,发放“战疫贷”“稳保贷”6.67亿元,减税降费新增3.18亿元,减免社保费7.43亿元。开展稳就业保就业攻坚行动,新增城镇就业3.64万人。全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恢复,工业投资增速居全省前列,旅游收入261.96亿元,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逐步消除,全市经济呈持续向好态势。

——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帮助22.61万脱贫及贫困人口返岗就业,5县(区)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省级脱贫攻坚调查,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项目推进成效显著。“重大项目推进年”部署落实有力,省重项目首批实现100%复工。恩阳机场通航12个城市,巴万高速、巴城南环线建成通车,米仓大道等项目加快建设;红鱼洞水库枢纽工程下闸蓄水,黄石盘等水库加快建设。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6.04亿元、国省预算内资金24.43亿元,争取抗疫特别国债8.3亿元,“土地+”融资59.73亿元,创造了贫困地区资源变资本的宝贵经验。

但我市受财力匮乏、发展不足、基础落后、刚性支出大等因素影响,财政资金缺口较大、财政运行风险较高等问题依然突出。

一、市级预算执行(含经开区)审计

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统筹安排不够科学。一是财政收入监管不够到位。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21年5月,市级有关部门未及时收取土地价款、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费等财政收入累计10.35亿元;2020年度非税收入3694.74万元未当年缴库;个别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037.32万元。二是部分统筹资金未有效发挥效益。未按规定收回中期评估财政资金、结转2年以上的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涉及321.98万元;至2021年4月,已收回统筹使用资金仍有2.85亿元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三是资金安排不够合理。扩大支出范围安排21个单位资金8726.56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交叉安排支出427.57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不够严谨。抽查发现,2020年给年初(调整)预算未编制绩效目标或者未编制成本指标、可持续影响等重要指标的项目安排资金2.38亿元。

(三)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不够彻底。抽查发现,一是政府采购预算不完整。2020年度,为政府采购预算不完整的部分市级单位进行政府采购备案,涉及金额9015.15万元。二是政府采购程序存在不合规现象。个别单位存在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未按规定程序采购、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等问题,涉及金额572.03万元。

(四)财政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主要表现为非税票据监管有差距。抽查发现,部分市级部门在市财政局领取的票据长期未核销。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市审计局采集了市级253个部门(单位)6类数据,对35个重点部门(单位)疑点数据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有待加强。一是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因预算不精准、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导致建设工程项目推进不力等原因,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率为72%。二是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费用。抽查发现,2020年度,个别单位无预算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及慰问金、超预算列支会议费和培训费等共计297.14万元。三是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与实际支出不一致。抽查发现,个别单位编制年初预算时未将收入3264.38万元纳入综合预算、少预算非税收入130.57万元、将预算的水电费等75.52万元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四是决算不够细化。抽查发现,因预算不细化等原因,个别单位决算报表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1.29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2232.55万元的43.06%。五是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个别部门依据不充分分配专项资金6833万元;部分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89.07万元;个别单位滞留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4.5万元,且虚报完工。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2020年市级一般性支出总体上较去年有所下降,但个别部门仍然存在压减不到位的情况。

(三)遵守财务规定不严格。抽查发现,一是不合规票据列报支出。因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等原因,部分单位以不合规票据列报支出共计528.13万元。二是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个别单位使用现金支付费用179.87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个别信息未按规定公开。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

同时,部分单位还存在会计凭证摘要不明晰规避监督、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现金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三、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市审计局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安排,重点对防范应对财政风险、财政直达资金和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进行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不够到位。一是财政资金缺口较大。一方面,至2020年末,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缺口占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1.49%,占全市可用财力的108.21%。另一方面,全市财政有38个月上月库款余额与当月收入不能保障当月正常运转。二是暂付款清理消化未达到60%的要求。

(二)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不够彻底。抽查发现,至2021年6月,相关单位拖欠企业工程款、供应商货款共计1.74亿元。

四、民生保障审计

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2020年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急需加力。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金征收力度不够。至2020年末,全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及时上缴职工医疗保险费8077.45万元;破产改制企业欠缴医疗保险费2.69亿元。二是基金监管不力。全市129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705.81万元,导致医保基金多支付400.87万元;全市医保部门应收未收120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款及违约金3200.29万元。三是药品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抽查发现,158家公立医院违规线下采购药品1.23亿元。

(二)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亟待规范。主要表现在:

一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存在支付风险。2020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较上年相比减少49%;至2020年末,政府、企业和个人应缴未缴累计拖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7.2亿元;应划转未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4320万元。二是违规使用养老保险基金。全市违规将养老保险基金1.5亿元挪用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支出(审计期间已全额归垫)。三是监管不力造成基金损失。因审核把关不严,至2020年末,全市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多领取214.7万元。四是信息系统建设滞后。各险种之间、司法服刑人员、公安系统统计死亡人员等信息未实现数据共享;税务系统与社会养老保险核心业务经办子系统不衔接。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市审计局组织力量重点对全市52个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财务核算不严谨。一是未按规定核算资产。抽查发现,全市部分单位未将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公共基础设施、安置区住房和门市、购置的办公设施设备等共涉及72.29亿元资产纳入固定资产核算。二是未及时核减已移交(处置)资产。抽查发现,部分单位的房屋、公务用车等资产已被拆迁、移交相关单位,原单位未及时核销账面原值共9276.77万元。三是平台信息不精准。2020年度,部分单位资产账面价值与管理平台信息不一致,涉及金额8.82亿元。

(二)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抽查发现,一是坐收坐支经营收入。部分县(区)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国有资产经营收入167.05万元。二是未及时划转资产。至2021年6月,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及时将4.84亿元资产划转到国有企业经营管理。

(三)资产处置随意性较大。一是到期资产未及时办理处置手续。抽查发现,至2021年6月,部分单位通用设备、办公设备等资产已过使用期,但未及时评估、清理、处置,账面反映资产长期处于待处理、闲置等状态共6673.98万元。

二是未经批准擅自处置资产。抽查发现,至2020年末,部分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出租门市、房屋、停车场经营权等资产共计7796.86万元。

(四)资产未能发挥应有效益。一是资产长期闲置。抽查发现,至2020年末,部分单位的房屋和门市等共2.74万㎡长期闲置,未优化配置。二是应收未收国有资产使用费。抽查发现,2020年度,部分单位应收未收住房、车库、茶楼等资产租赁费用86.75万元;部分县(区)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472.9万元。三是划转资产未有效经营。2020年度,市本级向国有企业划转门市、车库、办公用房等资产,仅有18.84%房屋实现出租收入29.62万元。

六、乡村振兴审计

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及后续扶持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恩阳区乡村治理、南江县“一卡通”治理实施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成效有待提升。一是就业扶持质量不够高。全市少数搬迁家庭就业培训不够精准,技能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不匹配;部分县(区)未及时发放就业扶持资金831.53万元。二是产业扶持效益不佳。全市部分产业项目未与搬迁群众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部分县(区)167个产业项目面临亏损、产业扶持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三是项目规划建设管理不够到位。抽查发现,个别区安置点工程项目违规层层转包分包并收取管理费;个别县3个项目违规招选施工队伍涉及投资1634万元;个别县项目超支工程款;部分搬迁群众拆除旧房、复垦复绿不彻底,拆旧复垦后土地撂荒。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亟待加强。一是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被统筹整合用于其他方面;部分县(区)应配套未配套建设资金,导致35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投入不达标;部分县(区)违规使用、滞留、闲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二是项目规划建设管理不到位。县(区)落实管护资金、管护人员和管护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不高,部分配套设施毁损严重;个别县(区)项目建设缓慢、未完成规划建设任务、高标准农田因退耕还林被占用导致损失浪费;部分县(区)项目新增耕地质量不达标未开展竣工验收,9个项目存在工程质量缺陷、设计不合理、未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等问题。

(三)乡村治理有关规定落实不力。在乡村治理方面:个别区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未建立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监管平台及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收益分配制度。在“一卡通”专项治理方面:个别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不畅,未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未公开招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个别公职人员违规获取农业保险劳务费,违规收取农业担保贷款业务评审费。

七、政府投资审计

市审计局聚焦投资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积极化解投资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加快项目审计进度。全市共完成171个政府投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及2017至2020年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存在先开工后办理建设审批手续、财政评审滞后、财政预算控制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

(二)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有待加强。抽查发现,项目前期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存在设计、施工、监理等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违规转包现象,项目建设先开工后招标、招标文件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

(三)项目建设合同重要条款约定不详实。不依法签订合同,合同缺乏实质性内容和条款,责任风险界定不清,后期价款结算存在较大争议。

(四)项目财务管理及竣工决算不规范。滞留、挪用专项建设资金、挤占工程建设成本时有发生。

(五)项目责任主体履职不够到位。建设单位投资控制不严,监理、施工等单位履行审核监管职责不到位,全市171个项目竣工决(结)算均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现象,累计达5.38亿元。

八、问题线索移送及处理

审计不断深化与纪检监察、巡察、司法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增强监督合力,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研究采纳审计建议并作出重要批示6件次。2020年7月以来,全市共移送案件(问题)线索74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件、纪检监察15件、县(区)党委政府6件,主管部门52件。截至2021年6月,已查处完结27件,共15人受到组织处理,其中: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4人。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部分问题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到位,其他问题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规范和完善。审计整改结果将于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九、审计建议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抢抓新发展机遇,围绕市委“三市两地一枢纽”发展定位,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重大政策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等重大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重点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切实解决“项目推不动、资金用不出”的问题。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帮扶等政策措施,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等问题,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推进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营运效益。

(二)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对各类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不断增强预算的精准度,从严控制预算追加,抓好预算刚性执行,提升预算支出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审批、监管力度,改进重点领域、重要资金财政管理方式,组织对项目支出进行全面清理甄别,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分类处置,及时办理已完工项目决算,最大限度提高资金效益。

(三)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民生保障政策落地落实。加大民生保障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扩大民生保障政策覆盖面;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民生保障事项审核的有效性和效率性;建立健全民生资金监管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与资金到位相匹配,对社保、医保等基金进行科学配置、合理投资,努力增值保值;进一步理顺医保管理机构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完善医用耗材购销监管体系。

(四)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地方债务实时监测,按计划消化隐性债务,加大对虚增财政收入等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有效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加大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力度,严格控制新增,积极组织财政收入,降低财政运行风险,缓解财政支付压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大对工程建设违纪违规、政府采购不合规、财经法纪淡薄等问题整治力度,推进重点领域治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包括审计在内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督促审计机关依法履职,为加快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