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审计局
(2019年9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3月6日至6月20日,巴中市审计局对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延伸审计了其直属单位市政园林路灯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政园林处)。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系市政府组成部门,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主要承担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房地产业和房产市场监管等职责。内设办公室、城建科、计财科、建管科等7个科室,下辖11个独立核算的直属单位、4个挂靠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在本次审计范围内,市住建局履行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大了对房产建筑业的监管和培育壮大,推进了新村建设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工作,基本完成了市目督办下达各项目标任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7年,市政园林处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直接指定四川鑫诺建设有限公司实施巴城亮化维修维护工程,涉及金额1138.44万元。截至2017年末已支付工程款540万元。
(二)市住建局往来款项混乱且长期挂账未清理。
(三)2017年度,市住建局、市政园林处未经政府集中采购花草苗木等共计172.40万元。
(四)2017年1月,市住建局违规将住宅维修资金支付给个人15.89万元。
(五)市住建局对住宅维修资金政策宣传不到位,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率低。
(六)2017年市,住建局超标准和重复报销差旅费0.44万元。
(七)市政园林处违规使用编外人员74人,其中个别人员从事会计出纳等重要工作责成改正。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具体整改情况由市住建局按要求向社会自行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