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审计局
(2019年11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于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对S302线通江至水宁寺段公路改建工程、巴中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巴中经济开发区东片棚户区改造等13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进行审计,项目总投资9.88亿元,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结算审核中把关不严,涉及多计工程价款金额7816.41万元。审计发现巴中经济开发区东片棚户区改造工程等13个项目,业主单位结算审核中把关不严,存在高估冒算、多计工程价款问题,涉及金额7816.41万元。
(二)项目决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1805.22万元。如S101线枣林至沙河段公路大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未将质量检测费2万元和监理费7.53万元计入待摊投资,未纳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三)6个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金额5.75亿元。如:巴州城区大佛寺大桥至柳津桥左岸防洪工程未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涉及金额11,853.86万元。
(四)4个政府投资项目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如:巴中经济开发区东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也未经财政投资评审就开工建设。
(五)个别项目设计变更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涉及金额1994.45万元。
(六)个别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项目合同中未对工程范围、责任风险、工程价款估算的依据、工程质量、设计变更、结算方式等重要条款进行约定。
(七)部分项目业主单位履职不到位。如规划一路K4+160~K4+800段项目施工单位未按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图纸中要求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为12厘米,而实际平均厚度8.82cm,业主单位也通过了竣工验收;个别单位存在只建不管、只建不结的现象。
二、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整改情况由上述相关单位按要求自行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