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阅读:发布时间:2021-02-22 17:34字体【  

政策文件: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0年9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6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和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为更好地统筹指导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研究制定了我市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63号)精神制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确定工作目标。明确了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有条件的区县,力争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明确六项主要任务。

1.明确改造对象范围。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对2000年后、2005年前建成的,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改善提升。计划征收拆迁的小区(含独栋住宅楼)、已经实施和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小区不属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2.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实施意见》将改造内容分为三类,即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

基础类改造项目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内容。完善类改造项目为满足居民改善型生活需求、生活便利需要和居民精神文化需要的改造内容。提升类改造项目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改造内容。

3.编制专项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求各地进一步摸清城镇老旧小区底数,建立市、区县项目储备库,实行数据化、台账化管理,统筹安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序、内容,科学编制“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专项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

4.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制。一是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各方参与机制;二是要依法明确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科学安排工程时序、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手册》,建立项目统筹推进机制。三是要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有机结合,将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纳入改造实施方案同步推进,建立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5.建立资金共担机制。一是要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二是要积极申报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补助支持专项资金。各区县政府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三是原产权单位、公房产权单位、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应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改造。四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商业性银行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五是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6.完善配套政策。一是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加快项目审批。二是要参照《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和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改造标准,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本地改造实施细则,完善适用技术标准。三是落实用地保障和税费减免政策。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发展改革、城管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审计等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参与的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研究拟定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2.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县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镇)、社区的职责分工、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和议事规程,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3.注重示范引领。分类确定省、市、县三级试点示范项目,重点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在统筹协调、资金筹措、项目推进、政策保障、长效治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

4.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5.严格考评监督。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全市民生实事项目,建立定期督查考评通报等工作机制,逗硬实施奖惩。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审计部门要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