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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18-02-06 09:38 来源: 巴中市审计局 作者:市审计局

巴中市审计局2018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8〕1号)于2018年1月19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草拟我市地方性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监督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对全市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并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负责向市政府提出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负责直接审计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各项使用情况等,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按规定对承担县(处)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对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承担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与县(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指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负责全市审计信息系统建设。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着力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审计工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各种形式吃透精神实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校正审计工作,深入分析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政治论断和战略部署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2、着力推进稳增长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按照省审计厅审计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市“两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持续跟踪审计重大政策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发挥审计的保障作用,促进政令畅通。

3、着力强化民生资金审计。突出扶贫首要任务,加强对县(区)财政扶贫资金开展专项审计,促进党委、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地见效。组织实施好省审计厅下达的各项民项目审计。将年度审计项目与专项治理有效衔接,促进中央、省、市各项规定执行到位。

4、着力深化财政管理审计力度。开展财政预算执行以及税收征管审计,在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延伸6个市级重点部门审计。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导向,探索建立总决算草案审计和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制度,进一步履行好对公共资金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县级财政的审计监督,通过县级财政运行专项审计调查,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5、着力加强企业和金融审计。制定完善《巴中市市属国有企业审计规划》,加强对国资国企的审计监督,加强职责和绩效审计,促进依法履职尽责,规范经营管理,促进国有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6、着力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围绕审计全覆盖要求,突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不断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审计结果的运用。按照省审计厅授权和市委组织部的委托,拟对12个市级部门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1个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授权县(区)审计局对本区域内的部分市管干部实施审计;组织县区对1个部门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7、着力推进政府投资审计“三个转变”。通过部门申报、调查摸底、选择重点的方式,建立全市统一项目库,刚性执行项目管理。按照“三个转变”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切实改变凡投必审、简易审计等现象。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力度;前移关口,加强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对恩阳机场、市体育中心、黄石盘水库、南环线等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促进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8、着力推进完善审计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省委、省政府贯彻实施方案精神,有序推进审计全覆盖,全力配合搞好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促进审计制度改革在我市的全面开展。

二、部门概况

市审计局设办公室、法制科、人事教育科、综合与计划管理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企业与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社保审计科、农业审计科、审计信息中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分局、经济责任审计分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经开区审计分局。2018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4人,供给车辆3辆。下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经开区审计分局)。

三、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1066.2万元,比2017年增加2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66.2万元。

支出预算总额1066.2万元,比2017年增加26.7万元,其中:

(一)人员支出511.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3.8万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164.9万元,奖金10万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71.7万元,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2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2万元,住房公积金43.3万元。

(二)日常公用支出153.8万元。其中:办公费43.1万元,差旅费16.6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3.5万元,租赁费1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7.2万元,福利费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7.3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万元。其中:医疗费1.1万元。

(四)项目支出399.8万元。其中:常规性项目支出71.8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办公用房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328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项目经费、审计购买社会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9.7万元,较2017年预算总额增加4.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3.7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3.1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全市单车预算经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0元,购买社会服务支出108万元。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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