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阅读:发布时间:2011-11-22 00:00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实施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级财政运行情况
  201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市政府及其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培植财源,努力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重点项目建设,注重运行质量,提高财政绩效,促进了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1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依法行政、科学理财,圆满完成年度预算收支任务。2010年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21826万元,上级财力专项补助收入82541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000万元,上年结余3054万元, 财政收入总计114421万元;2010年财政支出总计112275万元;年终结余2146万元,减结转下年支出1603万元,净结余543万元。2010年市级财政超收收入2529万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意,市财政按规定安排用于市级相关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重点民生保障等支出。
  --加大政策争取力度,上级补助资金持续增长。2010年,上级对全市财政补助资金916624万元,比上年增加 102739万元,增长12.62%,其中:市级 82541万元,比上年增加578万元,增长0.71%。2010年市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支出的19.44%,财政自给能力较低,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上级补助资金的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证。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社会事业发展加快。2010年市级财政完成农业支出7698万元,占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17.59%;医疗卫生支出9315万元,占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112.82%;科技支出494万元,占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18.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2万元,占预算数的95.66%,同比增长12.46%;教育支出7829万元,占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21.49%;环境保护支出3904万元,占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34.48%。对重点支出的有力保障,推动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对下级政府财力补助力度加大,尽力缓解县区财政困难。2010年市级财力补助下级财政资金14282万元,其中:巴州区11686万元(含基金),南江县971万元,通江县897万元,平昌县72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县(区)抢险救灾、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沼气池建设、农业产业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性农业保险、土地征地拆迁、城市建设及国土项目等政策性规定配套及其他涉及民生等重点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及执行力增强,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市财政将市级机关、单位财政预算全部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审批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执行约束力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非税收入与部门收入脱钩等措施,破除部门所有、部门支配的传统观念,资金统筹安排,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工资制度改革等支出,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
  二、财政税收审计
  2010年市级财税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拓展财源,强化税收征管,财税运行质量和绩效进一步提高。但在财政预算执行、税收征管和部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和规范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财政在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市物价局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考察学习经费6万元。
  2.市财政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68.90万元转为基金预算收入入库。
  3.市财政国库存款利息收入5.4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4.市财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51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按相关规定责成市财政局整改纠正。目前,国库存款利息未纳入预算管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问题已经纠正。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市审计局对市级税收预算执行和3户市级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未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决定,欠征欠缴税费58.19万元。
  2. 2户房地产企业截至2010年末未按时申报售房收入7463万元,延迟缴纳税费556万元。
  3. 1户房地产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支付工程款1811万元,导致少缴地方税费58.24万元。
  4. 2户房地产企业未按预征土地增值税要求区分营业用房、普通住宅及非普通住宅,全部按税率最低的普通住宅申报纳税,导致少缴纳土地增值税。
  审计还发现,一些本应建账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在税收征管中选择了核定征收的方式;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欠规范;个别私营企业收入、资产转化为个人收入和资产时漏征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进行了处理,责成税务部门及相关单位查补税款。目前,部分企业欠缴税费已全额清缴入库,其他事项正在纠正之中。
(三)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审计了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3个市级部门,延伸审计了12个所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力有所增强,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市住建局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列报支出63.81万元,其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30.08万元、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19.25万元、市园林路灯管理处14.48万元。
  2.市工商局应缴未缴省级财政预算收入21万元;未通过政府集中采购46.60万元。
  3.市卫生局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16.96万元用于弥补机关经费。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所涉部门、单位已全面执行审计决定。
  三、灾后重建及港澳援助项目跟踪审计
  (一)灾后重建跟踪审计
  截至2011年9月底,全市共抽调审计人员457人次,对全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跟踪审计项目1284个,规划总投资651655.51万元,已累计完成投资597187.98万元;审计调查项目62个,规划总投资248393.90万元,已累计完成投资219038.2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灾后重建项目实施基本正常。但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和规范的问题:
  1.项目实施进度方面:确定恢复重建项目1932个,总投资100.55亿元。截至2011年10月底,已开工项目1930个,占99.9%;完工1885个,占97.57%;完成投资97.69亿元,占规划总投资97.16%。
  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审计抽查123个灾后重建项目,46个项目超标准、超投资1932.50万元;二是市五中学生食堂由原设计的三层变更为二层,变更设计未按规定程序报批;三是个别项目工程监理人员工作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档案记录不完整、资料不完善。
  3.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一是7个单位挪用项目资金695.70万元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二是因地方财政困难,灾后重建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未完全到位;三是32个项目资金未实行专账核算、专户管理。
  对上述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发出了审计整改意见。目前,施工单位项目进度明显加快,业主单位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明显加强。
  (二)港澳援助项目跟踪审计
  市审计局对全市29个港澳援助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截至2011年10月底,29个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协议总金额79077万元。已到位资金60726万元,完成投资额56723万元。目前,已有11个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其余项目预计今年底前全部竣工。
  (三)“特殊党费”资金和项目审计
  市审计局于去年7月和今年4月对全市“特殊党费”资金和项目建设实施了审计。截至2011年6月,省下达并到位全市“特殊党费”援助资金17626万元,实现支出15753万元。主要用于市、县(区)农房补助、城房补助,南江县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接收站点恢复重建、南江中学建设。审计表明,“特殊党费”援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总体较好。
四、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一)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市审计局组织对四县(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平昌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少完成计划投资35.65万元。
  2.乡镇财政所滞留退耕还林农户补助资金22.48万元,其中:巴州区22.02万元,通江县0.46万元。
  3.违规抵扣农户退耕还林专项补助9.96万元,其中:通江县空山乡财政所抵扣农户历欠的银行贷款、公路集资款4.11万元;平昌县白衣镇大梁村、宝塔村村委会抵扣农户历欠村道公路建设集资款5.85万元。
  4.通江县发改委挪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补助资金15万元借给烟溪乡政府,用于产业园区道路硬化。
  5.地方配套及农户自筹资金不到位1299万元,其中:巴州区690万元, 平昌县182万元,通江县427万元。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按相关规定责成县(区)政府整改纠正。目前,地方配套资金及农户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问题正积极研究解决,其他问题已全面纠正。
  (二)财政无偿投入民营企业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2010年各级财政无偿投入全市108户民营企业资金9645.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71.63万元、省级资金3619.70万元、市县两级财力安排资金1454.50万元。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明确民营企业使用财政资金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部分民营企业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差,职责和义务履行不充分;个别民营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甚至不进行会计核算,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难以确认。
  二是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不明晰。个别民营企业把争取的财政资金视为自己的经营收入,未按要求增加财政投入的实收资本,资金管理的不规范,可能导致财政资金流失。
  三是后续监管不到位。一些部门积极配合企业申报和批复项目,但项目资金到位后缺乏有力监管,个别民营企业没有按申报要求实施项目。
  上述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正在研究加强监管的具体措施。
  五、民生工程资金审计(调查)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2010年,市审计局对市级2008至2009年度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社保局办理巴中监狱下属新生建材公司63人超龄保险,因多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导致多计发基本养老金20.28万元。
  2.审计抽查3户缴费单位发现存在欠缴、漏缴、少缴养老保险费62.21万元,其中:巴运集团公司下属江北车站欠缴49.49万元,江北宾馆漏缴10.03万元,恒丰饭店少缴2.69万元。
  3.市社保局无收费许可向参保单位和个人收取“档案代管费”、“工本费”29.28万元。
  4.81户企业2008至2009年度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1952.68万元。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按规定作出了处理处罚。市社保局正按审计要求进行整改纠正。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调查
  2010年,市审计局组织对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2009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城市低保制度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低保资金使用方面:一是南江县提高标准,用以前年度结余低保资金一次性发放低保对象生活补助204.59万元。二是个别县区对低保对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个别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城市低保。
  2.体制和管理方面:县级财政低保配套预算安排不足;在低保金发放中未严格遵照按月发放的原则;对低保对象的确定和补差额的核定工作存在随意性。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按规定作出了处理。今年5月,市审计局进行了追踪检查,所列问题已整改纠正。
  (三)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救灾款物审计
  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救灾款物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因工程进度缓慢,救灾资金556.79万元未及时拨付使用。其中,南江县82.55万元,通江县315.81万元,巴州区118.43万元。
  2.巴中市慈善总会未及时拨付救灾资金40万元。
  3.捐赠款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7.90万元。其中:巴中市红十字会6.73万元,平昌县红十字会1.17万元。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按规定作出了处理。今年5月,市审计局进行了追踪检查,所列问题已整改纠正。
  (四)保障性住房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市审计局组织对市级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级应享受廉租房政策保障对象1722户,实际纳入保障计划范围982户,尚有740户未纳入保障计划范围;未建立保障对象住房档案,未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2.对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审查把关不够严格,审计抽查发现14户享受廉租住房补贴的户主不完全符合规定条件。
  3.建筑面积超规模3005.66平方米,其中:江北廉租房超1219.90平方米;黄家沟廉租房超1785.76平方米。
  4.江北廉租房、黄家沟廉租房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和竣工,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按规定作出了处理,相关部门正在整改纠正。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一)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审计局先后组织实施了对中坝干道道路工程、火车连接线道路工程、望王山环山道路延伸工程、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工程、防洪堤应急抢险工程、市政中心基建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巴中职业技术学院拆迁还房土石方工程、中杨河堤及沉渣池工程、驻蓉办(巴中宾馆)室外管道工程、巴人广场维修工程、巴运集团客运中心装饰工程及观光电梯工程等12个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送审投资18676万元,通过审计核减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136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业主和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监管不到位,签证不实,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提高材料结算价格;二是部分项目前期论证和勘察不充分,变更设计情况较为频繁,多数变更未取得批准;三是个别项目采取“招小做大”、“化整为零”等手段,规避招标,存在“大牌子”中标“小队伍”施工的现象。
  上述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及业主单位按审计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二)土地整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市审计局对巴州区柳林镇、化成镇、花丛镇、曾口镇,通江县民胜镇、三合乡、春在乡,平昌县得胜镇、南江县正直镇9个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送审投资13917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748.50万元。审计发现个别项目偷工减料,工程质量较差;业主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工程验收把关不严;个别施工单位存在延误工期、改变设计要求。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责成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审计认定的工程造价办理结算,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责成业主单位全面整改。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市委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2010年市审计局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南江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南江中学、通江中学、平昌中学5名领导干部的任中经济责任,市水务局、南江县审计局2 名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意识进一步增强;所在单位基本能够遵守相关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审计也查出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违纪违规金额779.41万元,其中:预算外收入未缴存财政专户150.02万元,大额现金支付购车款及工程款44.41万元,大宗物资购置未经政府集中采购33.80万元,乱收费428.99万元,未退还学生代管费122.19万元。
  市审计局依法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出具了审计决定,相关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按照审计要求认真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