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巴中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巴中市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巴审〔2023〕16号

阅读:发布时间:2023-04-21 14:07字体【  

各县(区)审计局、经开区审计分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审定同意,现将《巴中市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中市审计局

2023年3月30日


巴中市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现代化巴中的建设开局起步之年。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稳、防、拼、创”四字策略,立足审计经济监督定位,科学谋划审计工作,切实发挥审计监督护航巴中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

一、财政审计

(一)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省定)

由市审计局组织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对市县区隐性债务化解、财政暂付款管理、政府债券、基本建设和交通运输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上下联动审计(2023年2至6月实施,5月底前向审计厅报联动审计事项结果,6月底前提交审计结果)。  

(二)2022年度市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自定)

由市审计局对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秦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市投资促进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红十字会6个部门(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2023年4至6月实施,6月底前提交审计结果)。

二、农业农村审计

(一)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省定)

根据审计厅安排,由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进行审计,其中市审计局审计南江县、南江县审计局审计恩阳区、恩阳区审计局审计巴州区,平昌县审计局、通江县审计局审计同级(2023年7至9月实施,10月中旬前向审计厅提交审计结果)。

(二)省内对口帮扶资金审计(自定)

由市审计局对平昌县、通江县的省内对口帮扶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2023年6月对通江县实施现场审计、11月对平昌县实施现场审计,6月底、11月底前分别提交审计结果)。

三、民生审计

(一)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署定)

根据审计署安排,采取“交叉审”方式对巴中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2023年9月至10月实施,11月上旬向审计厅提交审计结果)。

(二)公立医院收费和采购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省定)

根据审计厅安排,由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部分公立医院收费和采购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其中市审计局直接审计巴中市中心医院和南江县长赤中心卫生院、巴州区审计局审计巴中市中医院、恩阳区审计局审计恩阳区人民医院、通江县审计局审计通江县人民医院、南江县审计局审计南江县人民医院、平昌县审计局审计平昌县人民医院,并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同步开展审计(2023年2月至5月实施,5月底向审计厅提交审计结果)。

四、专项审计(调查)

(一)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署定)

根据审计厅安排,由市审计局对辖区内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2023年3月至6月实施,7月底前向审计厅提交审计结果)。

(二)优化营商环境审计(自定)

由市审计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的“四大整治”和“四个一批”行动,开展市本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2023年9至10月实施,11月底前提交审计结果)。

(三)乡村债务专项审计调查(自定)

由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平昌县乡镇及村社债务总体规模、结构分布、化解风险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2023年3至6月实施,6月底前提交调查结果)。

五、国有企业审计(自定)

由市审计局对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审计(2023年3至4月实施,5月上旬前提交审计结果)。

六、经济责任审计

(一)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省定)

根据审计厅安排,授权部分市(州)审计局采取“上审下”或“跨市交叉”方式对市县党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2023年6至9月实施,10月底前向审计厅提交审计结果)。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省定)

1.根据审计厅授权安排,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开展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并同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市审计局审计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各县(区)审计局采取“交叉审”的方式审计县(区)生态环境局,并纳入本级审计项目计划(2023年3至5月实施,6月底前提交审计结果)。

2.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南江县和通江县审计局组织实施1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纳入自定项目计划(2023年7至10月实施,11月底前提交审计结果)。

(三)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定)

1.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华;

2.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孙春辉;

3.市秦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兰波;

4.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黄大军、院长徐世成;

5.市政府驻重庆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杨亭;

6.通江中学原党委书记、校长向英才。

(2023年3至11月实施,分阶段提交审计结果)。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一)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自定)

由市审计局对米仓大道、江家口水库、张家河生态修复、市红色文化研学交流基地4个省市重点项目开展重点阶段跟踪审计(2023年度内动态实施,分阶段提交审计结果)。

(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自定)

由市审计局对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二期、G542兴文至文村坝过境公路等项目开展竣工决(结)算审计(2023年度内动态实施,12月底前提交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