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

巴中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巴中市审计局阅读:发布时间:2022-10-24 15:56字体【  

2021年7月以来,市政府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重点民生资金、国资国企监管、重大政府投资等项目实施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疫情多发的冲击影响和繁重艰巨的发展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职,真抓实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正常,全市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精准施策、靠前发力,持续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大力推进减税降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0.64亿元,有效发挥政府投资拉动作用,激发市场主体作用,为“三市两地一枢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民生保障坚实有力。严格落实民生支出保障政策,加大民生项目支持力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达17.8亿元。教育“四质工程”全面实施,完成改(扩)建学校(校点)90个、新增学位5000余个;全市医疗机构集采品平均降价50%、高值耗材平均降价90%;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分别达97.8%、98.4%。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积极发挥财政撬动作用,围绕全市“1+3”主导产业和“2+1”种养业优势大品种计划,加大对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力度,持续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特色产业发展,依托东西部协作项目持续推动项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政府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地方政府债券管理进一步规范。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健全“募、投、管、退”资金使用机制,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提高项目工作水平,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审批制,符合条件的推行国企代建管理模式。强化国有企业监管,整合国有资源资产,明确功能分类,着力建立现代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党对审计工作领导进一步强化。围绕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严格重大审计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机制,审计监督和整改效果明显提升。2021年7月至今年6月,全市审计机关共实施审计项目119个、涉及单位312个,有效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0.76亿元,整改问题1644个,推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审计保障。

一、市级预算执行(含经开区)审计情况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64.48亿元、支出161.0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8.66亿元、支出97.3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计均为359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38.5亿元、支出33.85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支质量不高。一是预算编报不精准。2021年,市本级财政代编预算较上年增长15.47%;部门年初预算到位率仅29.21%;代编预算中预留统管资金较上年增长10.84%。二是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因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导致项目推进不力等原因,2021年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79.14%。

(二)财政监管有待加强。一是资金统筹盘活不够到位。2021年,市财政收回指标未安排使用,其中9374.77万元收回超过2年未安排;市本级收回指标重新安排后仍有8,572.11万元未使用,形成资金二次沉淀;截至2021年底,使用存量资金再安排后仍有382.51万元未在两年内使用完毕。二是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抽查发现,2020年71个单位101个项目资金结转结余至2021年使用,2021年又获市财政下达上述项目资金,年末又继续结转至2022年。

(三)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一是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资金。2021年,市本级未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到单位3.48亿元。二是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2021年,7个单位未经集体决策、无分配依据、未按要求分配5类专项资金。三是挤占挪用和套取专项资金。2019至2021年,市本级15个单位挤占挪用地质灾害、乡村振兴、环保等资金用于其他支出。

(四)财政绩效目标管控不严。抽查发现,2021年市级财政批复部门预算时未同步批复376个项目绩效目标;使用存量资金安排的172个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市级10个单位24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内容不完整。

同时,审计还发现未按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和检查、1个区未按规定开展中期绩效评估、未对新出台的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等问题。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3月至6月,市审计局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数据分析全覆盖,重点对26个部门进行了现场审计和重点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费用。16个单位无预算列支咨询费等;6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5个单位在财政支付中心透支使用资金112.09万元。 

(二)预算编制不完整。抽查发现,2021年市本级9个单位未按规定将事业收入、上年结余、公益岗位人员工资等纳入预算。

(三)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不严格。抽查发现,2021年市本级4个单位无(超)政府采购预算购置办公设备;8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购置电脑等共计519.2万元;4个单位在采购活动中,监管不力,导致出现违规设置排他性招标条件、将不具备资质企业确定为中标企业、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等问题。

(四)现金及公务卡使用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33个单位大额使用现金用于劳务费、考务费等支出;29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涉及112.96万元。

(五)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算。抽查发现,2021年,44个部门(单位)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结算。

同时,审计还发现部分单位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报支出、会计核算不规范、预算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

三、重点民生资金及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市审计局组织对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106家机构。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救助政策落地不精准。5个县(区)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救助待遇、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3个县(区)119名城乡低保人员年自负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未享受临时救助;1个县73名低保人员未享受代缴养老保险、32名低保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二是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格。1个县33个乡镇违规动用临时救助备用金171.15万元。三是集中供养机构履职不到位。2个县(区)3个机构落实寻亲机制不到位;1个区39名享受临时救助人员、10个低收入人群档案不齐,市本级及2个县3家机构未严格落实11名儿童“一人一档”规定;市本级及4个县(区)20家机构未落实消防、食品等安全要求;市本级及4个县(区)16家机构未按规定比例配备照料护理工作人员。四是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市本级及1个县预算编制不科学导致救助资金结余1510.23万元。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去年7月以来,审计机关抽查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县(区)未严格审查流入方资格、经营能力,未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未定期对流转土地经营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部分县(区)土地流转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

四、自然资源资产及国资国企审计情况

(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情况

去年7月以来,审计机关开展11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污染防治不力。个别乡镇未完成公厕建设改造目标任务;个别乡镇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呈逐年增长趋势;个别乡镇仍存在露天焚烧秸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不规范、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等问题;个别乡镇社区未建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现象。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2个县(区)5个环保项目未及时开工;3个县环保项目后期运维管护不到位;2个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去年7月以来,审计机关审计4家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80家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经营目标未完成。部分市属国企盈利能力不足;2021年净资产减少2718.27万元;1家企业未按期完成国企改革等目标任务。二是违规经营导致国有权益损失风险。部分国企治理结构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三是会计信息失真。2家企业多核算成本费用259.17万元,5家企业利润不实1226.29万元。四是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1家企业违规改变资金用途;1家企业未经批准核销资产涉及688.56万元;3家企业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434.43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去年7月以来,审计机关重点关注了21个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核算固定资产。14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核算信息化平台、救灾物资储备库、办公设施设备等;1个部门未核销已拆办公楼、已移交车辆等资产涉及556.06万元;1个部门及5个下属单位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二是资产产权办理不及时。2个单位未及时办理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等资产划转手续涉及2875.96万元,产权仍登记原单位;6个单位1.22万㎡价值2026.65万元在用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三是资产未发挥效益。16个单位设施设备、11.97万㎡房屋、400.13亩土地等资产闲置未有效使用或盘活,涉及3.51亿元。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一)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去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持续对省重项目米仓大道建设工程实施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不规范。前期服务项目未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涉及1488.50万元;个别乡镇扩大范围支付征地拆迁资金87.63万元。二是工程进展缓慢。因资金不到位、招投标投诉等原因,导致项目推进缓慢。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3个标段共15项变更未审批即实施,涉及增加投资127.36万元;违规挪用征地拆迁资金2500.05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单位运转。

(二)政府投资竣工决(结)算审计情况

去年7月以来,审计机关共审计68个政府投资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违反项目基本建设程序。3个已开工项目未取得立项审批手续、财政预算评审批复;6个项目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1个项目建设用地未批先用。二是未严格执行招投标政策。1个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以及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不规范,涉及2427万元。三是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3个项目未经审批擅自以签证、设计变更等方式增加投资2465.56万元;2个项目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未按规定对部分材料进行询价;1个项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1个项目涉嫌重复签证,涉及15.93万元。

六、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处理情况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市审计机关共向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44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机关10件、主管部门32件、乡镇党委政府2件。截至2022年6月,已查处办结15件,26人次受到组织处理,其中:纪律处分18人次(党内警告7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3人);政务处分6人次(政务撤职4人、降低岗位职级2人);警示约谈2人。

七、审计建议

(一)抢抓政策机遇,精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入落实中央、省稳住经济等重大政策措施,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实际需求,科学论证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预算内投资和债券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资金更多用于优势产业特别是工业发展上,增强“造血”功能、培植财源。增强财政支出绩效,强化投入产出和成本效益理念,杜绝低效和无效投资,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二)统筹盘活资源,坚决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快国有投融资平台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增强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对闲置国有资产资源进行清查摸底、科学分类、高效处置,让“休眠资源”激发活力;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把“沉淀趴窝”资金调整到最需要的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精打细算过好“紧日子”,确保兜牢市县“三保”底线。加强政府债务实时监测,有效遏制债券资金闲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强化民生保障,落实各项惠民利企政策。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超越发展阶段,不好高骛远、吊高胃口。坚决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聚焦养老、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切实助企纾困,激活市场主体潜力。

(四)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各项财经秩序。明确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严格督促部门将全部收入和支出依法纳入预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财经领域重大信息虚假、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高估冒算工程投资、损害侵占群众利益、违规决策导致重大损失、单位财务收支违规违纪、工程项目围标串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整体联动、综合施策,进一步建立健全严肃财经纪律的长效机制。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问题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到位,其他问题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规范和完善。审计整改结果将于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