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21日在巴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本勇

阅读:发布时间:2023-01-11 10:17字体【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

受高鹏凌市长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将审计整改当作极其重要的工作任务,作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位推动审计整改。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将审计整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人大常委会定期调研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府常务会议3次专题听取5个县(区)、21个市级部门(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汇报,推进问题持续整改。

(二)健全完善审计整改机制。市委审计委员会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对市级部门审计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市政府建立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机制;市审计局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季度督导机制,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定期跟踪回访、督促检查。

(三)着力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市目标绩效办、市审计局出台《2022年度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目标绩效考评细则》,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刚性约束;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关于全市审计发现问题长效治理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出台10余项制度办法;全市持续开展深化审计整改专项行动,审计移送移交问题线索“回头看”专项督查,严肃财经纪律、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推动问题纠偏、整改落地。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底,对《巴中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六个方面涉及的具体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区)采取收缴或追回财政资金、盘活闲置或存量资金、调整账务、建立健全制度等方式推动完成整改,采纳审计建议161条,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79项,追责问责119人次,审计整改持续推进。

(一)市级预算执行(含经开区)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收支质量不高的问题。对预算编报不精准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减少财政统管待分项目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并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相关部门将项目资金原用途结转至相关单位,督促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并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关于财政监管有待加强的问题。对资金统筹盘活不够到位的问题,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21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并将清理资金实行分类处理,统筹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必保刚性支出。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制度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支付进度,降低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规模,尽快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关于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资金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修改完善《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规程》《国库资金调度管理》等制度,推行资金分配电子化会审联签、按周督导通报、约谈检视制度,提高资金分配等事项办理时效。对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的问题,主管部门已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修订完善《巴中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等10余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挤占挪用和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主管部门已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限期归垫资金到位。

4.关于财政绩效目标管控不严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修订完善《巴中市市级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其中专章专节明确全过程强化绩效管理,并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补充完善采购项目验收手续,相关项目已纳入2022年重点绩效评价范围。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费用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格年度支出管理,杜绝无预算、超预算行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主管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将预算单位的各项收入(含预计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年初预算编制范围,提高预算完整性。

3.关于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不严格的问题。主管部门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并对相关项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集中约谈。

4.关于现金及公务卡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管部门组织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审核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巴中市市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巴中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规范公务卡使用,严格审核报销程序。

5.关于往来款长期未清算的问题。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时逐笔清理结算往来款项,要求加大各种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及时结算各类账款,避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三)重点民生资金及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问题。对救助政策落地不精准的问题,5个县(区)通过重新核实、追缴资金、停发待遇、加强审核等措施追回不符合发放条件人员资金121.75万元,重新发放医疗救助金24.47万元,新增29名低保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县(区)财政局已通过加强资金管理、开展专项清理等方式确保救助资金按照规定及时分配、下达。对集中供养机构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区)通过全面清查、追责问责、追缴违约金、完善档案、重新选取和聘请医疗机构、人员等方式完成整改。

2.关于土地流转的问题。5个县(区)已进一步严格落实审查流入方资格、经营能力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并建立完善土地流转信息化建设。

(四)自然资源资产及国资国企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问题。对污染防治不力的问题,1个乡镇完成公厕建设改造目标任务;1个乡镇建立秸秆焚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加强倡导合理使用化肥的宣传力度;1个乡镇完成4公里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对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个县2个环保项目已开工建设,1个区3个环境整治项目正在进行财评;2个县(区)加快推动4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关于国有企业的问题。对经营目标任务的问题,2家通过企业改革、优化布局、业务整合等方式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2021年度目标任务。对违规经营导致国有权益损失风险的问题,1家企业已修订完善《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1家企业制定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的相关规定。对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的相关账务已基本调整完毕。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1家企业已按期按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加强集团资金管理和调度;1家企业已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报市级农业融资担保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核销资产;3家企业通过加大催收力度、报批核销资产等方式完成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整改。

3.关于国有资产的问题。对未按规定核算固定资产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进行账务调整、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资产产权办理不及时的问题,2个单位已按职责分工完成救灾物资储备交接工作。对资产未发挥效益的问题,1个区对7家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分类登记;1个县修订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闲置资产正在招租;1家公司已全面梳理闲置资产,正通过出租、出售等方式有序处置。

(五)政府投资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重大项目跟踪审计的问题。对项目前期工作不规范的问题,1个单位已按照《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相关法规学习;1个县已将建设项目拆迁涉及的3户红线外房屋按规定纳入征拆范围。对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公司已将前期程序不规范的设计变更进行梳理,正在完善相关手续。

2.关于政府投资竣工决算的问题。对违反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完善相关制度、自查自纠、规范手续等方式完成整改。对未严格执行招投标政策的问题,主管部门已对相关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讨。对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通过追责问责、返工整改、扣减工程价款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职尽责。

三、正在整改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纠正,但有的问题因客观因素、历史和政策等原因正在持续整改中,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部分问题需要较长时间推动解决。二是部分问题需要多方协调一致推动解决。三是部分问题需要持续加大力度推动解决。

前述未全面整改到位事项整改截至时限为2023年6月底前,各相关整改责任主体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或工作计划,并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整改落实。下一步,市政府将持续关注审计整改情况,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