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

巴中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29日在巴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巴中市审计局局长 严文

来源:巴中市审计局阅读:发布时间:2023-10-20 11:19字体【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7月以来,市政府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重点民生资金、国有企业、重大政府投资等项目实施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

——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实施。加大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2022年争取各类资金达275.16亿元,比上年增加31.14亿元,增长13%;统筹资金47.62亿元,支持重大交通、水利、城镇等项目建设,有效发挥政府投资拉动作用;安排产业发展资金25.7亿元,支持全市“1+3”和县(区)“1+1”主导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投入资金4.96亿元,促进文旅融合发展;节省资金向民生领域倾斜,民生支出占比持续保持在70%以上,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财政资金40.79亿元,全力办好省、市民生大事和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实事;大力推进“问题楼盘”处置,两批60个项目获19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

——地方债务化解成效明显。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建立“四个一批”偿还机制,持续开展风险监测预警,截至2022年末,市级债务限额144.76亿元,债务余额143.85亿元;扎实开展债务风险等级“降级”行动,累计化解存量债务109.42亿元,占全年偿债计划的209.8%,超额完成化债任务57.26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财政预算管理更加规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划分改革;规范预算编制管理,出台《市级财政预算管理规程》和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管理;积极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建立以产业资金为重点的“双轨制”绩效评价机制;统筹资金调度和支付,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审计监督效能持续提升。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常态化开展经济体检,去年7月至今年6月,全市审计机关共实施审计项目143个、涉及单位246个;2个审计项目分别荣获审计署优秀项目二等奖和审计厅优秀项目一等奖表彰。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建立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审计工作机制、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听取审计工作及整改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纳入考核倒扣分范围。截至2023年7月,去年工作报告反映的177项问题,已整改168项,整改率达94.92%。

一、市级(含经开区、文旅新区)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财政决算草案编制、财政预算资金分配管理、债券资金监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审计。

根据财政总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57亿元、支出162.58亿元,年末结转结余7.9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56亿元、支出54.9亿元,年末结转结余6.6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亿元、支出1.19亿元,当年收支基本持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8.68亿元、支出36.0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1.32亿元。

总体看,全市财政平稳运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正常,但审计也发现存在预决算编制不精准、债券项目监管不到位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一)个别事项决算编制不准确。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市财政将当年应缴库的非税收入95.60万元延迟到下年度缴库。二是预算超收收入未纳入稳定调节基金。文旅新区未将预算超收收入107.74万元纳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预算分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预算编制不够合理。上年结余资金3.03亿元未按规定纳入2022年市本级财政年初预算草案向人大报告;代编预算中预留项目经费11.57亿元(不含非税收入支出1.13亿元),占总支出的22.49%,69个项目均未细化到具体部门单位。二是预算安排不精准,执行率低。项目支出预算方面,104个单位预算资金6.62亿元,执行率低于80%。基本支出预算方面,70个单位单项预算下达及追加预算425.52万元,实际未执行;99个单位预算资金1614.24万元,执行率低于80%。三是财政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上级下达专项资金126.93亿元,其中超规定期限下达32.65亿元,占上级下达专项资金25.72%;年度应分配未分配上级专项资金1.19亿元;预留财力1104.57万元作项目资金安排,未及时下达到预算单位。四是部分存量资金未盘活。2022年财政未盘活资金6.29亿元,其中预算单位长期结转结余指标资金3.26亿元、总预算会计账存量资金年末结余1.62亿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存量资金年末结余1.41亿元。五是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不高。7个项目省预算补助资金4.69亿元,未督促开展绩效评价;21个预留项目上年预算执行低于60%,下年继续安排支出7713万元,其中8个项目连续2年无支出进度,仍安排支出1743万元。

(三)一些财政事项管理不严格。一是存量暂付款消化不到位。市本级财政暂付款至2022年底未全面完成化解任务,压缩财政腾挪空间。二是跨年度安排预算资金。2021年市政府批准3个项目460.18万元,2022年财政才将指标下达到相关单位。

(四)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此次重点抽审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外经贸发展奖补资金、交通及预算内基本建设和科技专项资金、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资金四个专项。一是履职监管不够到位。对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未开展财务检查、未落实追偿管理制度。二是部分资金使用不规范。违规挪用交通、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建设等支出。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采用“大数据”审计方式对112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审计数据分析,重点对7个部门单位进行了现场审计检查,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存在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预算绩效观念不强、资金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一)部分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7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培训费、劳务费共计512.67万元;3个单位无预算实施政府采购328.22万元。

(二)部分单位预决算编制管理仍需深化。3个单位年内追加预算1417.36万元占年初总预算40%,2个单位违规改变资金用途72.09万元;1个单位经营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涉及金额7442.94万元;6个单位决算报表与账面不符涉及2840.64万元。

(三)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9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996.1万元用于机关日常经费等支出;3个单位截留、滞留专项资金500.69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分配专项资金1576.5万元和超范围分配专项资金115万元;4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14.26万元,2个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2354.45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费用10.61万元。

(四)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4个单位资产核算不规范,账实不符,涉及4409.63万元;1个单位未变更资产权属,涉及1069.68万元;1个单位违规购置商铺且资产低效涉及19.81万元。

(五)一些单位会计基础性工作亟待提高。8个单位使用不规范票据列报支出374.54万元;4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181.94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撤销长期未用银行账户1个;3个单位超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328.53万元。

三、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市级担保公司专项调查情况

重点审计了正德融资担保公司、鑫园融资担保公司和秦巴农业担保贷款公司3家市属融资担保公司。3家担保公司2011年至2015年相继成立,政府注入资本金3.2亿元、向上级公司借款和上级公司代替代偿金额1.5亿元。审计发现存在违规开展业务、内控监管不严、营运风险较大等突出问题。

一是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经营活动不合规。3家担保公司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存在违规开展拆借、委托贷款等超范围经营业务问题,致使到期未收回贷款。二是内部控制不严,经营管理不善。3家担保公司保前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审批把关、保后监管等重形式不重实质,未经集体决策、程序倒置、审核把关不严、保后失管失控等现象较为突出。2家担保公司银行担保保证金余额不足。3家担保公司未按规定执行反担保措施,对反担保抵押财产未办理抵押登记、以无效资产作为抵押物、协议抵押等现象普遍存在,造成抵押资产质量差,企业不能按期还款。

(二)全市公立医院收费及采购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对全市7家公立医院收费和采购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各地医院围绕医疗质量提升、重点专科建设等工作,有效承担了医疗、科研教学、急诊急救、预防保健康复等职责。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医疗收费违规、药械采购管理不规范、相关政策落实不力等问题。一是一些医疗项目收费不规范。主要包括多计或虚计医疗费用、超价格标准收取费用、超科室执业范围扩大项目收费等问题。二是药械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执行药械采购管理制度不到位,规避政府采购程序,自行指定药械供应商(配送商)等问题。

(三)巴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审计情况

重点对巴州区2019至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该区大力开展项目申报、制度建设、宣传动员等方面工作,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果。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建设管理不严格、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未经批准随意调整计划和重复建设,部分项目招投标不规范。二是部分资金分配使用有待规范。区财政未及时分配下达专项资金,超工程进度拨付建设单位资金。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了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6名领导干部和9名乡镇党政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在执行生态文明方针政策、履行资源管理、污染防治以及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

一是落实生态环保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落实规划措施不细化,1个单位未将规划目标任务具体分解到年度计划;1个单位未按要求建立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二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够严格。3个县(区)4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2处场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力,存在污染饮用水水源风险;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1个区2家生产企业和4个污水处理站随意处置、堆放固体废物和淤泥。三是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够有力。1个单位对自然保护缓冲区内经营养殖场问题调查处理不彻底;1个单位在“双随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发现问题未立案调查、监督检查未全覆盖排污重点管理单位等问题。四是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不够规范。5个单位扩大范围使用环保专项资金705.76万元。4家环保三方机构为企业出具环保设施建设虚假验收报告;1个区部分环保设备长期闲置,未达到预期效果。

(二)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

一是一些乡镇执行政策不够到位。2个镇巡河、巡山制度落实不到位,考核分数较低;3个镇饮用水源地保护不到位,生活废水和养殖污水直排、库区垃圾和废弃物未及时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存在安全隐患。二是资源管理利用不够规范。2个镇土地流转未建立流转台账,跟踪监管不够。1家企业饮用水生产制售未办理取水许可证。三是一些乡镇污染防治不够有力。4个镇垃圾收集处理不到位,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堆放。3个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四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严格。1个镇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直接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企业。

五、国资国企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延伸审计部分下属子公司。集团公司通过持续做大资产规模,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大力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2022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10.98%。但审计也发现存在企业功能定位和内部管理有待深化、投资盈利能力偏弱、债务较重融资困难、项目建设管理亟待加强等问题。

(一)企业经营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部分资产闲置。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持有的土地、房屋等资产闲置。二是对下属公司日常监管不力。1家子公司销售、采购管理混乱,评审走过场。

(二)项目建设管理亟待加强。部分项目违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工程发包和竞争性磋商不规范问题。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南江县东榆工业园运行管理情况审计调查、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和政府投资竣工决(结)算审计。各地各部门(单位)突出建设领域典型问题行业治理,不断推动全市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但审计也发现存在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严格、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一)南江县东榆工业园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推动园区发展要素保障不够有力。2个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进度缓慢,影响园区功能配套和产业招引;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健全,未按规划设立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无法为落地企业提供创新开发、成果转化、公共物流信息等服务。二是实现园区功能定位有差距。截至2022年6月园区入住企业37家,多数企业税收贡献较低,园区产业发展目标和功能业态未全面实现。三是执行政策法规不够到位。2个项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推进缓慢;工业园管委会办公楼、中小企业孵化园共闲置国有资产1.77万平方米未发挥效益。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先后实施张家河生态修复、江家口水库、红色文化研学交流基地等重点项目跟踪审计。一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到位。2个项目监理单位未按监理规范履行跟班监督,监理制度建设和实施方案不完善;1个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未及时提供施工图纸;1个项目过控单位未按合同约定行使监督职能。二是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按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定核算工程建设成本;1个项目进度款支付依据不充分。

(三)政府投资竣工决(结)算审计情况

一是部分项目未按建设程序实施。一些建设单位存在重项目建设轻项目管理,2个项目未在开工前取得财政评审、环评、消防施工图纸审核等资料。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4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合同内容不明确;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2个项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未对合同工期进行有效监管及划分工期延期责任;1个项目业主单位对施工过程监管不到位,导致个别结算事项不清;2个项目业主、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未履行设计变更程序,施工单位擅自改变设计图施工。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重点对12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及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一是未全面完成重点目标任务。9个单位未全面完成39项重点目标任务。二是落实政企事企分离改革不彻底。1个行政单位执行国企改革制度不严,未与经营性企业完全分离。三是落实责任不到位。以罚代管,致使个别违法生产企业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到位。一是决策制度不够完善。3个单位“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程序不明确。二是执行决策程序不够严格。5个单位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决策。三是落实科学决策有差距。1个单位在本单位检测业务设备使用率较低的情况下,仍采用外包检测服务。

(三)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不严格。8个单位未公开集中采购及采购过程不规范。二是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不严格。1个单位财务管理不严,重复支付拆迁补偿款25.43万元、应收未收安置还房商业用房租金368.79万元。

八、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处理

全市审计机关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移交问题线索32件,截至2023年6月,已查处办结17件,追责问责39人。

九、审计建议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收入征缴管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争取上级预算内投资和债券,为推动重点工作取得实效提供财力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保障机制,把有限的资金向传统优势产业链和新兴主导产业投放,增强产业“造血”功能,加快培植财源。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杜绝低效和无效投资,持续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不断增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项目支撑。

(二)聚焦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健全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企业纪检组、内审等职能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动态跟踪和运营监管,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和决策程序,防范盲目投资决策,提高项目运营收益,优化国有资本投向。围绕全市“1+3”主导产业,加快国有企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着力提高企业运营能力,提高主营业务收入,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升依靠产业服务发展的实力。

(三)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压实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完善资金监管使用机制,提升资金统筹管理水平,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性和效果性。提高民生服务信息化水平,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和互联互通机制,打通民生政策落实“堵点”,保障群众充分享受民生政策红利。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精准识别保障对象,坚决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聚焦关键重点领域,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财政风险方面,定期评估政府债务风险,完善风险处置和应急预案,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和虚假化债情况;加强暂付款和国库库款管理,防范支付风险。生态环保方面,加大对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有效防止损害生态环境的风险隐患。粮食安全方面,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要求,落实占补平衡相关政策,加强高标准农田等建设管理,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项目建设方面,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注重项目质量和施工现场管理,坚决守住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为加快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巴中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