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审计局对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紧扣“高质量建设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市”总体目标,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突出纲举目张的重大问题加大审计力度,在服务保障“一市四区三地”发展战略上取得新成效。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共实施审计项目61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6.85亿元,审减政府投资建设资金2.19亿元。上年度工作报告反映的137项问题,已整改131项,整改率达95.62%。审计结果表明,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市委五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集成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多措并举推动全市经济整体恢复向好,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为巴中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经济支持。
一、市级(含经开区、文旅示范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1亿元,支出75.9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43亿元,支出41.1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8亿元,支出0.2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4.35亿元,支出48.37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强化财源建设,积极推动财政、金融、国资贯通融合,支出强度稳中有升、支出内容有保有压,全力保障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收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部分非税收入征缴入库不到位。市本级“两费一金”仍有5.95亿元未收缴到位,其中:人防费2.3亿元,配套费1.57亿元,土地出让金2.08亿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有差距。4家市属国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00万元,未完成下达目标任务。
(二)预算分配管理仍待加强
1.年初预算编制不精细,追加预算占比偏高。政策性配套、产业发展等5类年初预留资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2.部分预算支出边界不够清晰。一般公共预算向2个单位安排应由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发展类项目支出1155.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向同一项目分别安排支出300万元、40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不够有力
1.财政资金统筹盘活不足。市财政收回以前年度部门结余资金6.65亿元再次安排,仍有部分万元未实现支出,形成二次沉淀。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市本级项目预算88.41亿元、实际支出71.5亿元,预算执行率80.87%。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采用“大数据”审计手段对市本级109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审计数据分析;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重点对5个部门进行了现场审计,并对33个单位进行了延伸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不断规范财务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不够严谨。5个单位预决算编报不准确,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决算账表不符。8个单位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367.08万元。2个单位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1个单位大额资金支出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涉及金额126.27万元。
(二)部分单位资金未发挥效益。3个部门结余结转资金7674.43万元未缴回财政清理盘活,也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三)违反财经纪律的典型问题仍有发生。1个单位挤占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培训费及临聘人员解聘费。
三、国资国企审计情况
2024年上半年已完成市文旅集团和文旅示范区光雾山旅游发展公司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近三年来,市文旅集团及光雾山旅游发展公司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文旅产业发展,集团资产规模不断壮大,取得了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管理仍需加强。一是资金监管不够到位。1家子公司违规将301.37万元资金转入员工个人账户支付食品材料采购费用。二是公司会计信息不实。集团公司及2家子公司通过将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手段,虚增收入及利润。
(二)投资盈利能力较弱。1家子公司实施改造升级项目因论证不充分,增加建设成本;1家公司未取得审批手续投资建设4个项目,被相关部门处罚。
(三)项目建设管理亟待规范。一是部分建设项目违背基本建设程序。2家子公司9个工程项目未办理全部前期手续即开工实施;1家公司实施的建设项目超批复投资建设。二是工程发包和竞争性磋商不规范。2家子公司拆分2个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三是采购政策执行不严格。5家子公司8个采购项目,审核把关不严,供应商涉嫌以虚假资料参与竞争。
四、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全市2020年至2022年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直接补贴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卡通”平台功能和提升监督质效还不到位,部分数据未实现信息共享。部分县(区)未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财政支持种粮补贴资金2063万元。二是相关支持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1家企业虚报稻谷收购数量骗取财政资金22.31万元;7户村组干部多申报耕地地力补贴及退耕还林面积253亩、多领取资金23万元。部分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个别县(区)3422.75万元财政资金脱离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监管。三是保险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经抽查12个村虚假投保1.73万亩、涉及财政补贴资金43万元;1名村组干部虚构理赔事项,套取理赔款18.09万元。
五、市本级营商环境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对36家市级单位、10个行业协会、86家中小微企业进行了营商环境专项审计,部分事项延伸到县(区)。从审计情况看,我市营商环境工作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综合排名靠前,连续2年被省政府表扬为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服务方面:2个部门19项办事指南未及时发布和更新,导致企业在办理事项时重复提交资料。12个单位70个事项认领不及时,35个事项应认领未认领。7个单位办件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数据未完整同步对接。“天府通办”巴中分站点项目因资金下达不及时,推进滞后。二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方面:3个单位在购买城市服务、施工单位招标、招标代理确定等过程中,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特定加分事项,涉嫌为潜在投资人量身制定中标条件,影响公平竞争。三是政策措施落实方面:1个单位未兑现生猪出栏补助293万元及种养业优势大品种产业发展奖补资金1361.16万元。部分单位未在采购预算中将中小企业采购单独列示,执行情况也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四是法治环境建设方面:3个单位和企业违规摊派评审专家劳务和招标代理费2.55万元。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各地各部门有序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动行业领域治理,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进一步显现。
(一)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审计局对近10年来历史遗留项目及部分重大项目开展审计,分类推进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审计“清零”,扎实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共审结项目20个,涉及建设资金18.66亿元,综合审减率达11.74%。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力。8个建设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取得财政评审、水土保持批复、环评等建设手续即开工建设。3个项目施工单位未履行设计变更程序,擅自改变设计图施工,导致增加投资346.89万元。二是个别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5个项目未经公开招标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三是部分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4个项目合同签订滞后、改变招标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签订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四是个别项目闲置未发挥效益。1个项目建成后,因附属设施尚未完工导致未及时投入使用。
(二)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对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江家口水库、市红色文化研学交流基地等省市重点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造价控制不严格。1个项目投资控制不到位,通过设计变更、新增建设内容等方式增加投资。1个项目业主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以会商方式审批同意并实施部分变更,增加投资。二是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1个项目超出招标限额的暂估价材料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421.91万元。三是项目安全及环保工作不扎实。1个项目未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部分单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即施工建设,引水洞中未设置安全逃生通道。1个项目环境保护不够到位,部分水土保持措施未完全按方案执行。四是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1个项目业主单位管理不规范,设计变更台账管理混乱,部分工程关键管理资料不全。2个项目监理单位不严格履职,未按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派驻技术人员,施工方案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工程签证、隐蔽工程审核流于形式。五是建设资金管理不够规范。1个项目挪用项目建设资金572.74万元用于业主单位其他开支。
七、违纪违法事项移送处理
2023年7月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移交事项59件,涉及政府招标采购类18件、国有资产资金损失浪费类23件、工程建设类11件、基层民生类5件、生态环境类2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27件、主管部门26件、县(区)人民政府6件。截至目前,已查处办结38件,追责问责86人。
八、审计建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审计情况,建议如下:
(一)聚力外延粗放式增长向内涵集约型发展转变,推动重大政策项目更好落地见效。深入落实市委五届八次全会部署,坚决摒弃外延粗放式发展,走内涵集约发展之路。一是用好积极财政政策。强化税源培植征管,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盘活各类资产资源,推动房地产和建筑业市场健康发展,为重点工作提供财力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聚焦主导产业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性。二是扩大项目有效投资。加强重大项目尤其是产业项目的储备申报,强化新质生产力、传统产业升级和急需民生项目投入,减少过剩产能投入,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三是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鼓励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创新金融产品,做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将更多金融“活水”引入巴中产业发展。
(二)深化关键环节改革,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难题。坚持用改革的办法,从制度机制层面推动源头治理。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以零基预算理念为引领,打破预算分配基数依赖和固化格式,增强预算的科学性、绩效性和约束力。二是实施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培育做强国企集团融资、偿债和产业投资功能;按资源开发类、优势产业类、基建和公用事业类推进国企集团实体化转型。三是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坚持政府主导招商与市场化招商相结合,统筹整合投资促进、驻外办事处等招商力量和资源,以资本招商、基金招商等市场化手段开展项目招引。
(三)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完善重大风险预警处置,压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辖责任。财政金融领域,逗硬落实地方债务约束管控十项规定和“四个一律”刚性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定期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严管严控全口径地方债务增量,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国企债务风险隐患。国企国资领域,针对经营不善、决策不当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流失风险,健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追责问责机制。资源环境领域,常态化全覆盖开展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守住耕地保护、生态环保、粮食安全、安全生产等底线。乡村振兴领域,重点关注防止返贫机制建立、产业帮扶项目绩效、东西部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项目落地推进情况,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四)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权力运行。加强关键岗位监督,强化党政事业单位和国企“一把手”、分管领导及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项目审批等重点岗位的监督,严格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审批权力运行流程。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督促县(区)和部门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坚决纠正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加大对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高估冒算工程投资、损害侵占群众利益、违规决策导致重大损失、单位财务收支违规违纪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举一反三促进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