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阅读:发布时间:2021-07-08 11:51字体【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利用外资工作,进一步扩大外资规模、提升外资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0〕28号)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投促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对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的重点工作,市投促局先后两次会同市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讨论,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应提出了工作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市投促局发函征求39个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其中6个单位提出修改意见7条,采纳5条,未采纳2条。市司法局对《实施意见》提出9条合法性审查意见,采纳8条。建议采纳情况已与相关单位沟通达成一致。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4个部分13项具体工作和要求。第一部分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主要对我市外商投资领域、重点产业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加大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的具体举措;第二部分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主要从强化外商投资服务保障、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人才保障、提升外资科技水平、提高外籍人士工作便利度等4个方面,对外商的投资服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第三部分是进一步加强权益保护,主要围绕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困难问题、依法科学规范监督管理、保障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等4个方面,对加强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第四部分是附则,提出了鼓励县区、巴中经开区出台吸引外资政策举措,明确了《实施意见》的有效期限。